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
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,两宫行在西安,下诏议变法,命军机大臣、大学士、六部九卿、出使大臣、直省督抚参酌中西政要条举以闻;二十七年三月设督办政务处总其成。数年间兴学堂、练新军、改官制、废科举次第施行。三十二年七月谕「仿行宪政」,宣示预备立宪,宣统间设资政院、各省谘议局。然廷议迁延,国人不复能待,改革终败于革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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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料出处
《清史稿·卷24》qingshigao_024.txt:166
《清史稿·卷24》qingshigao_024.txt:172
《清史稿·卷24》qingshigao_024.txt:326
废科举、兴学堂、练新军等新政条目及资政院、谘议局之设,散见清史稿本纪、志,此处概括据后世研究通行说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