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振姬记载较少
字 亮四
字亮四,山西高平人。顺治三年进士,历刑部、诸道,所至廉能。康熙中举清廉吏,以老置勿用,寻卒。
本页骨架出处:《清史稿·卷247》原始史料
生平年表
1646年
顺治三年,进士,授平阳教授,入为国子监助教,累迁刑部员外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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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53年
出为山东济南道参议,旱灾驰三百里谕流民就抚全活七千余;历广东、浙江、广西按察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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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79年
康熙十八年,诏举清廉吏,左都御史魏裔介、副都御史刘楗疏荐,以老置勿用,寻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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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关系(1 条)
1679年【举荐】副都御史刘楗疏荐毕振姬,言其居官不染一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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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人物
史料出处
《清史稿·卷247》原始史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