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第锡记载较少
江南河道总督
山西吉州人。乾隆十五年举人授凤台教谕,四十八年署河东河道总督,五十二年实授,五十四年调江南河道总督,嘉庆二年卒,以廉洁著。
本页骨架出处:《清史稿·卷325》原始史料
生平年表
1750年
乾隆十五年举人授凤台教谕,擢大兴知县,再迁永定河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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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83年
乾隆四十八年署河东河道总督,奏河堤分界栽柳禁近堤取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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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97年
嘉庆二年卒,河溢当偿帑二十万余两,上以清慎谕众代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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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关系(1 条)
【君臣】乾隆朝臣
出处:《清史稿·卷324》原始史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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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料出处
《清史稿·卷325》原始史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