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祎之记载较少
临淮男
少与孟利贞等以文藻知名,号刘孟高郭。与元万顷等入禁中撰《臣轨》等千余卷,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,时谓北门学士。则天临朝拜凤阁侍郎同三品,诏敕独出其手。私言返政被告,垂拱三年赐死于家。
生平年表
660年
少与孟利贞、高智周、郭正一俱以文藻知名,时人号为刘孟高郭;寻与利贞等同直昭文馆,上元中迁左史弘文馆直学士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卷八十七》原始史料
670年
与著作郎元万顷、左史范履冰等皆召入禁中,共撰《列女传》《臣轨》《百僚新诫》《乐书》凡千余卷,时又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,时人谓之北门学士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卷八十七》原始史料
684年
则天临朝甚见亲委,及豫王立,祎之参预其谋,擢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赐爵临淮男;军国多事,所有诏敕独出祎之,构思敏速皆可立待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卷八十七》原始史料
685年
房先敏得罪诣宰相陈诉,内史骞味道谓此乃皇太后处分,祎之谓缘坐改官例从臣下奏请;则天以味道善则归己过则推君贬青州刺史,以祎之推善于君加授太中大夫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卷八十七》原始史料
687年
祎之尝窃谓凤阁舍人贾大隐曰太后既能废昏立明何用临朝称制,不如返政以安天下之心,大隐密奏之;垂拱三年或诬告祎之受归州都督孙万荣金,肃州刺史王本立宣敕示之,祎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,则天大怒赐死于家,年五十七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卷八十七》原始史料
人物关系
武则天 —诛杀→
刘祎之
祎之窃谓太后既能废昏立明何用临朝称制不如返政,被告密奏;垂拱三年王本立宣敕示之,祎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,则天大怒以为拒捍制使赐死于家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卷八十七》原始史料
相关人物
史料出处
《旧唐书·卷八十七》原始史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