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养浩记载较少
字 义甫
生年不详 — 卒年不详 · 文臣 · 咸宁(今湖北咸宁)
咸宁人,字义甫。万历十一年进士。擢户科给事中。帝严谴李献可,养浩疏谏列五不可,请收还成命亟行豫教,帝大怒令锦衣卫杖之百、削籍为民永不叙用。光宗立起太常少卿,半岁中迁至南京刑部右侍郎,未之官卒。
生平年表
1583年
万历十一年进士,授行人,擢户科给事中,迁左给事中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三十三》mingshi_233.txt:41
1592年
帝严谴李献可,养浩疏谏曰人臣未有敢于侮君者,献可一字之误本属无心乃遽蒙显斥,臣愚以为有五不可,祈陛下收还成命亟行豫教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三十三》mingshi_233.txt:41
1592年
帝大怒言册立已谕于明年举行,养浩疑君惑众殊可痛恶,令锦衣卫杖之百削籍为民永不叙用;中外交荐悉报寝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三十三》mingshi_233.txt:41
1620年
光宗立起太常少卿,半岁中迁至南京刑部右侍郎,未之官卒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三十三》mingshi_233.txt:41
人物关系
孟养浩 —救援→
李献可
帝严谴李献可,孟养浩疏谏列五不可,请收还成命亟行豫教,帝杖之百削籍。
朱常洛 —君臣→
孟养浩
光宗立起孟养浩太常少卿,半岁中迁至南京刑部右侍郎。
朱翊钧 —君臣→
孟养浩
万历十一年进士,擢户科给事中迁左给事中;疏救李献可,帝杖之百削籍为民。
史料出处
《明史·卷二百三十三》mingshi_233.txt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