熊枚记载较少
刑部尚书 字 存甫
江西铅山人,字存甫。乾隆进士。断狱平,累迁至江苏按察使,亲讯刘之协案六十人皆良民得释。嘉庆初署直隶总督办赈,擢左都御史、刑部尚书,勤于民事。十三年卒。
生平年表
1770年
乾隆三十五举乡试第一,次年成进士,授刑部主事,断狱平;尚书英廉荐其才,出为甘肃平凉知府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卷357》qingshigao_357.txt:55
1793年
乾隆五十八年迁江苏按察使,逮治博徒淫祠三郎神党;亲讯刘之协案六十人皆贺婚嫁者得释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卷357》qingshigao_357.txt:57
1801年
嘉庆六年直隶大水,总督姜晟免,命枚署总督办赈,截留漕粮六十万石,擢左都御史;七年授刑部尚书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卷357》qingshigao_357.txt:59
1808年
嘉庆十年授工部尚书,复署直隶总督;十三年卒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卷357》qingshigao_357.txt:61
人物关系
陈大文 —上下级→
熊枚
直隶大水总督姜晟免,命熊枚署总督办赈;寻调陈大文为总督,诏枚受代后专任查赈。
颙琰 —君臣→
熊枚
嘉庆初署直隶总督办赈,擢左都御史、刑部尚书;上嘉其勤事,后勘亏空事坐失察镌级。
熊枚 —上下级→
裘行简
十年熊枚署直隶总督,率布政使裘行简清查亏空;后行简署直隶总督继其事。
相关人物
史料出处
《清史稿·卷357》qingshigao_357.txt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