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应骢记载较少
字 肃卿
生年不详 — 卒年不详 · 文臣 · 鄞(今浙江宁波)
鄞人,字肃卿。正德十二年进士。谏南巡杖三十。嘉靖初争大礼再下狱廷杖。陈洸狱上其罪状百七十二条当斩,帝命免罪为民。六年璁、萼用事,谪戍辽东,十六年赦归。
生平年表
1517年
正德十二年(1517)进士,授刑部主事;偕同官谏南巡,杖三十。嘉靖初历郎中,伏阙争大礼再下狱廷杖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六》mingshi_206.txt:85
1524年
陈洸狱,会御史熊兰、涂相等杂治,上洸罪状至百七十二条,当论者十三条,宜斩;帝命免罪为民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六》mingshi_206.txt:87
1527年
六年(1527)璁、萼用事,逮应骢等,当按事不实律为民;后坐酷杀无辜谪戍辽东,十六年(1537)赦归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六》mingshi_206.txt:89
人物关系
朱厚熜 —君臣→
叶应骢
世宗朝以刑部郎中伏阙争大礼;陈洸狱上洸罪状百七十二条,帝命免罪为民;六年璁、萼用事,逮问坐按事不实,谪戍辽东。
相关人物
史料出处
《明史·卷二百六》mingshi_206.txt: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