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之冯一般
字 乐三
大兴人。天启五年进士。历刑部郎中、青州参议。妻冯于济南之破自沉,之冯庐墓三年,自是不再娶。崇祯十六年巡抚宣府。十七年三月大同陷,总兵王承允纳款,之冯自缢死。福王时赠兵部尚书,谥忠壮。
生平年表
1625年
天启五年进士,授户部主事,榷税河西务,课赢贮公帑无所私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1
1629年
崇祯二年起故官,进员外郎;坐诖误谪浙江布政司理问,稍迁行人司副,历刑部郎中、浙江驿传佥事、青州参议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3
1639年
济城破,妻冯匿姑及子于他所而自沉于井,姑闻之绝粒而死;柩还,朱之冯庐墓侧三年,自是不再娶、不置妾媵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3
1643年
十六年正月擢右佥都御史,巡抚宣府;司饷主事张硕抱以克饷激变,之冯出抚谕、贷商民资给散,密捕诛首恶七人,劾硕抱下吏,军情帖然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5
1644年
十七年三月李自成陷大同,朱之冯集将吏设高皇帝位歃血誓死守,而人心已散;中官杜勋与总兵王承允争先纳款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7
1644年
朱之冯大骂杜勋,登城欲发炮而无人应,抚膺叹「不意人心至此」;贼至城下承允开门纳之,之冯南向叩头,草遗表劝帝收人心、厉士节,自缢而死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7
1644年
身后:福王时赠朱之冯兵部尚书,谥忠壮;同日死者有督粮通判朱敏泰、诸生姚时中等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9
未系年事项(1)
盗劫沂水民株连甚众,朱之冯捕得真盗,大狱尽解;擒治乐安土豪李中行,权贵为请而不听。
出处: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3
人物关系
金铉 —举荐→
朱之冯
金铉闻大同陷,疏请急撤回监宣中官杜勋、专任巡抚朱之冯,谓「勋二心偾事,之冯忠恳,可属大事」,不报。
李自成 —敌对→
朱之冯
李自成陷大同后长驱向宣府,中官杜勋、总兵王承允争先纳款;朱之冯草遗表自缢而死。
朱由检 —君臣→
朱之冯
十六年正月擢朱之冯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,抚定克饷之变;十七年宣府陷,之冯自缢死。
相关人物
史料出处
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1
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3
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5
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7
《明史·卷二百六十三》mingshi_263.txt: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