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齿常之
燕国公
生年不详 — 689年 · 武将 · 百济西部(今朝鲜半岛西南部;本蕃仕为达率兼郡将,犹中国之刺史)
百济降唐名将。显庆五年苏定方平百济后曾保任存山复本国二百余城,龙朔三年降唐。后任河源军经略大使,屡破吐蕃于良非川、青海,置烽戍七十余所、垦营田五千余顷。进封燕国公。永昌元年为周兴等诬构,缢死狱中。
生平年表
660年
显庆五年苏定方讨平百济,黑齿常之率所部随例送降款;因苏定方絷其王及太子隆等、纵兵劫掠,黑齿常之恐惧,与左右十余人遁归本部,鸠集亡逸共保任存山,筑栅自固,旬日而归附者三万余人。苏定方遣兵攻之,黑齿常之领敢死之士拒战,官军败绩,遂复本国二百余城,苏定方不能讨而还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
663年
龙朔三年高宗遣使招谕,黑齿常之尽率其众降,累转左领军员外将军。时刘仁轨谕以恩信,孙仁师以「兽心难信」为言,刘仁轨曰「吾观相如、常之皆忠勇有谋,感恩之士」,遂给其粮仗、分兵随之,黑齿常之与沙吒相如攻拔任存城,百济余烬悉平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、《旧唐书·刘仁轨传》
678年
仪凤中吐蕃犯边,黑齿常之从李敬玄击之;刘审礼没贼,敬玄欲抽军而阻泥沟、计无所出,黑齿常之夜率敢死之兵五百人进掩贼营,吐蕃首领跋地设弃军宵遁,敬玄因此得还。高宗叹其才略,擢授左武卫将军、兼检校左羽林军,赐金五百两、绢五百匹,仍充河源军副使。
注:《旧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作「仪凤中」,《新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作「仪凤三年,从李敬玄、刘审礼击吐蕃」,此从新书定年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、《新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
680年
吐蕃赞婆及素和贵等三万余众屯于良非川,黑齿常之率精骑三千夜袭贼营,杀获二千级,获羊马数万,赞婆等单骑而遁;擢为河源军经略大使,又赏物四百匹。
注:《旧唐书·高宗本纪》调露二年秋七月载吐蕃寇河源、屯于良非川,李敬玄战败而黑齿常之力战大破蕃军,遂擢为河源军经略大使;《新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作「调露中」,而《新唐书·高宗本纪》系良非川之战于开耀元年五月己丑,与本纪旧记异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高宗本纪》、《旧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、《新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
681年
开耀中赞婆等屯于青海,黑齿常之率精兵一万骑袭破之,烧其粮贮而还。黑齿常之以河源军正当贼冲,欲加兵镇守而恐有运转之费,遂远置烽戍七十余所,度开营田五千余顷,岁收百余万石;在军七年,吐蕃深畏惮之,不敢复为边患。
注:《新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作「永隆二年,赞婆营青海」;永隆二年十月改元开耀,同为一年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、《新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
686年
嗣圣元年迁左武卫大将军,仍检校左羽林军。垂拱二年突厥犯边,命黑齿常之率兵拒之;蹑至两井忽逢贼三千余众,黑齿常之见贼争下马著甲,遂领二百余骑身当先锋直冲,贼弃甲而散。俄顷贼众大至,日暮,黑齿常之令伐木、营中燃火如烽燧,时东南忽有大风起,贼疑有救兵相应,遂狼狈夜遁。以功进封燕国公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
687年
垂拱三年突厥入寇朔州,黑齿常之充大总管,以李多祚、王九言为副,追蹑至黄花堆大破之,追奔四十余里,贼散走碛北。时中郎将爨宝璧表请穷追余贼,制黑齿常之与宝璧会、遥为声援,宝璧贪功先行,竟不与黑齿常之谋议,遂全军而没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
689年
永昌元年十月戊午,为周兴等诬构,云与右鹰扬将军赵怀节等谋反,系狱,遂自缢而死。黑齿常之前后所得赏赐金帛皆分给将士,及死,时甚惜之。
注:《旧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只作「寻为周兴等诬构……自缢而死」,未系年;《新唐书·则天皇后本纪》永昌元年十月戊午载「杀右武威卫大将军黑齿常之、右鹰扬卫将军赵怀节」,此从新书本纪定年。垂拱纪年仅至四年(688),无「垂拱五年」。
出处:《新唐书·则天皇后本纪》、《旧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
人物关系
李治 —君臣→
黑齿常之
黑齿常之百济人,降唐为将,屡破吐蕃、突厥。
史料出处
《旧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
《新唐书·黑齿常之传》
《新唐书·则天皇后本纪》
《旧唐书·高宗本纪》
《旧唐书·刘仁轨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