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录 logo人物录 · 以人为线索,读懂中国历史

洪秀全

天王
生年不详 — 1864年 · 其他 · 广东花县(今广东广州花都)
广东花县人。以朱九畴上帝会余绪创上帝教,偕冯云山传教广西,结杨秀清、萧朝贵、韦昌辉、石达开。道光三十年倡乱金田,咸丰元年僭号天王、建号太平天国,三年据江宁为都。同治三年四月服毒死,城破后戮尸焚之。

生平年表

1850年 · 金田村(今广西桂平金田)
初,粤西岁饥多盗,湖南雷再浩、新宁李沅发复窜入为乱,秀全乘之,与杨秀清创立保良攻匪会,练兵筹饷,归附者益众。桂平知县诱而执之,搜获入教名册十七本,巡抚郑祖琛不能决,遂释之;秀全既出狱,秀清率众迎归,招集亡命,有众万人。冯云山读书多智计,为部署队伍、攻守方略,以岁值丁未应「红羊」之谶,遂乘势倡乱于金田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3、《清史纪事本末·卷五十一》
1851年 · 永安(今广西蒙山)
咸丰元年僭号伪天王,纵火焚其墟,尽驱众分扰桂平、贵、武宣、平南等县,入象州。闰八月北犯永安,陷之,遂僭号太平天国:秀全自为天王,妻赖氏为后,建元天德;以杨秀清为东王,军事皆取决,萧朝贵西王,冯云山南王,韦昌辉北王,石达开翼王,洪大全天德王。时官军势胜,寇知不可敌有散志,秀清独建策封王以羁縻之,势烬而复炽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5、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7
1852年 · 长沙(今湖南长沙)
南王冯云山先驱陷兴安、全州,顺流趋长沙,于蓑衣渡中炮死;西王萧朝贵攻长沙南门,官兵击之殪,尸埋老龙潭。起事两王俱丧,骨干折损,秀全自郴州至督攻益急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11
1852年 · 武昌(今湖北武汉武昌)
太平军渡湘水,出临资口、渡洞庭,陷岳州,得吴三桂旧藏军械尽以资寇;入长江夺民船数千,十一月陷汉阳,十二月攻武昌,地雷发城遂陷,秀全出令蓄发,建高台演说吊民伐罪之意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13
1853年 · 江宁(今江苏南京)
三年二月陷金陵,沿城筑垒二十四,昼夜环攻,掘地道坏城,守兵溃乱,二日城陷。既破金陵,遂建伪都,拥精兵六十余万,首谒明太祖陵举行祀典,大封将卒,王分四等、侯为五等,设天、地、春、夏、秋、冬六官丞相,下至两司马凡十六等。至金陵始建宫室,毁总督署,复扩民居以广其址,役夫万余,穷极奢丽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15、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17、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33
1856年 · 江宁(今江苏南京)
向荣既死,寇举酒相庆,颂杨秀清功;秀全益深居不出,军事皆决于秀清,文报先白其府,刑赏黜陟皆由之。秀清阴谋自立,胁秀全过其宅令其下呼万岁,秀全不能堪,因召韦昌辉密图之,昌辉遂刺杀秀清;秀全用其妻赖氏之策,诡罪昌辉酷杀,召东党来观而聚歼之,前后死者近三万人。天京之变后,始起事诸悍党略尽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89、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91
1861年 · 江宁(今江苏南京)
是年大会诸党,饬陈玉成为前军主将、杨辅清为中军主将、李侍贤为左军主将、李秀成为五军主将。当是时石达开在蜀,杨辅清窜闽,林启荣围于九江,金陵老巢声援殆绝,而粮食尚充足,故寇虽危蹙而未遽颠覆。十一月安庆为曾国荃所克,金陵上游屏蔽尽失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109、《清史稿·列传一百九十二》qingshigao_405.txt:27
1864年 · 江宁(今江苏南京)
三年四月,洪秀全以金陵危急,服毒死。群酋用上帝教殓法,绣缎裹尸,无棺椁,瘗伪宫内,秘不发丧;其子年十六,袭伪位。六月十六日曾国荃军发太平门地雷攻克江宁,是夜寇自焚伪天王府;萧孚泗搜掘洪秀全尸于伪宫,戮而焚之。秀全之子洪福瑱奔湖州,俄复溃走,磔于南昌。
注:清史稿本传止书「是月,洪秀全以金陵危急,服毒死」,未系日;本条据本纪与列传二百六十二江宁克复条系于同治三年。清史稿称其尸被「戮而焚之」,与「服毒死」并行不悖,异说无征,不二选一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385、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391、《清史稿·列传一百九十九》qingshigao_412.txt:17
未系年事项(1)
广东花县人,少饮博无赖,以演卜游粤、湘间。有朱九畴者倡上帝会,亦名三点会,秀全及同邑冯云山师事之;九畴死,众以秀全为教主。官捕之急,乃往香港入耶稣教,藉抗官;旋偕云山传教至广西,居桂平。时秀全妹婿萧朝贵及杨秀清、韦昌辉皆家桂平,与相结纳,贵县石达开亦来入教。秀全尝患病,诡云病死七日而苏,能知未来事;自言通天语,谓天父名耶和华,耶稣其长子,己为次子。复造宝诰、真言诸伪书,密为传布。
注:清史稿本传此段不书年号;纪事本末卷五十一以起兵系于道光三十年秋八月,故传教立会诸事当在其前,本条不系年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qingshigao_475.txt:1、《清史纪事本末·卷五十一》

人物关系

洪秀全 —上下级→ 陈玉成
咸丰九年陈玉成回援安庆后李秀成独屯浦口,金陵困急援兵不至,秀成以玉成兵最强,请加封王号寄阃外,洪秀全乃封玉成为英王,赐八方黄金印,便宜行事。然玉成虽专阃寄,威信远不如秀成,无遵调者。二年庐州既失,玉成奔寿州被执死,秀成闻之顿足叹曰「吾无助矣」。
洪秀全 —上下级→ 洪仁玕
咸丰十一年三月陈玉成逼安庆集贤关筑垒,桐城、庐江伪章王林绍璋、伪干王洪仁玕等率二万自新安渡至横山铺、练潭一带,连营三十余里,与玉成会解安庆之围,为多隆阿分击败之;玉成之退走,复纠合林绍璋、洪仁玕、黄文金及格天义陈时永等共三万余併力上犯,筑八垒于挂车河,亦为多隆阿所破,八垒悉平、毙八千余。洪仁玕以干王领兵赴援,实为天京后期救援安庆之一路。
洪秀全 —上下级→ 李秀成
咸丰八年洪秀全大会诸党,饬陈玉成为前军主将,以潜、太、黄、宿为根据敌上游楚师;杨辅清为中军主将,李侍贤为左军主将,李秀成为五军主将。后秀成主持苏、杭军事,三年十二月江宁被围,秀成率数百骑潜入太平门苦劝秀全弃城同走,秀全不肯,秀成乃贻书溧阳约李侍贤,锐意走江西。
林则徐 —敌对→ 洪秀全
道光三十年文宗嗣位,以广西逆首洪秀全稔乱,褫巡抚郑祖琛职而授林则徐钦差大臣督师进剿并署广西巡抚;则徐行次潮州病卒,未及与太平军接仗,遗疏上优诏赐恤,赠太子太傅,谥文忠。禁烟之臣以剿发逆起复而殁于途,清方与太平天国十四年之役以此命为滥觞。按规范 §2.4.6,from 方林则徐属批次 6 已有条目,本边录入本批文件。
僧格林沁 —敌对→ 洪秀全
咸丰三年太平天国遣林凤祥、李开芳等北犯,僧格林沁以参赞大臣督师,四年正月会胜保军乘夜越壕燔其垒,追击之于子牙镇南,赐号湍多巴图鲁;贼窜踞连镇,乃穴地为重壕长围困之,复开壕筑堤引水灌贼营。五年正月破东连镇木城,擒林凤祥槛送京师诛之,畿辅肃清;四月复引徒骇河水灌冯官屯,擒李开芳及其死党送京诛之,北路荡平。北伐之师全军覆没,是后太平军不复北犯。
洪秀全 —上下级→ 石达开
咸丰元年闰八月太平军陷永安僭号太平天国,洪秀全封杨秀清为东王、萧朝贵西王、冯云山南王、韦昌辉北王、石达开翼王。二年正月大兵围永安,石达开分兵为四,败清军于寿春营,进破古束冲、小路关;三年复攻武昌,钦差大臣徐广缙逗留岳州不敢进,以是得罪。
石达开 —背叛→ 洪秀全
天京之变后洪秀全甘言召石达开回,既至,或谓达开兵众功高,请留之京师解其兵柄,否则又一杨秀清也,秀全心动,乃命如秀清故事辅朝政。达开危惧不自安,其党张遂谋进「曷入川作玄德,成鼎足之业」之策,达开从之,还走安徽,约陈玉成、李秀成偕行,二人不从,自是益不能还金陵。清史稿谓其「避祸出奔,自树一帜,历犯浙江、福建、两湖、两广诸省,并扰及滇、黔,蓄意入川,以图窃据」。
洪秀全 —上下级→ 杨秀清
咸丰元年闰八月太平军陷永安,僭号太平天国,洪秀全自为天王,以杨秀清为东王,「军事皆取决」;时官军势胜,寇知不可敌有散志,秀清独建策封王以羁縻之,势烬而复炽。清史稿又谓秀全定都金陵后「一切文武之制,悉由伪东王杨秀清手定」,军政议事局之最尊者军机会商局长初即以东王领之。
洪秀全 —诛杀→ 杨秀清
向荣既死,杨秀清自以为功莫与京,阴谋自立,胁洪秀全过其宅令其下呼万岁。秀全不能堪,因召韦昌辉密图之:昌辉戒备以往,既见秀清,语以人呼万岁事,佯喜拜贺,秀清留宴,酒半昌辉出不意拔佩刀刺之,洞胸而死。秀全复用其妻赖氏之策,诡罪昌辉酷杀、予杖慰谢东党,召之来观而突以甲围杀之,前后死者近三万人。是为天京之变。
曾国藩 —敌对→ 洪秀全
同治三年六月曾国荃攻克江宁,洪秀全先以四月服毒死,群酋瘗其尸于伪宫秘不发丧;城破之夜太平军自焚伪天王府,萧孚泗搜掘洪秀全尸于伪宫,戮而焚之。曾国籓自咸丰三年办团练长沙至是十一年,以湘军成此一役,加太子太傅、封一等毅勇侯;清史稿谓「江宁平……朝野称贺,而国籓功成不居」。
左宗棠 —敌对→ 洪秀全
同治三年二月左宗棠军克嘉兴,杭州贼陈炳文势蹙约降,宗棠乘雨急攻之,夜启门遁,杭州复,余杭贼汪海洋亦东走;六月曾国荃克江宁,洪秀全子福瑱奔湖州,俄复溃走,磔于南昌。七月宗棠克湖州,尽定浙地,论功封一等恪靖伯。四年十二月合闽、浙、江、粤军围嘉应,跪乞免者六万余,太平军余党于是略尽。

史料出处

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六十二》
《清史稿·本纪二十》
《清史稿·本纪二十一》
《清史纪事本末·卷五十一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