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卫
敏达(谥) 字 又玠
约1687年 — 1738年 · 文臣 · 江南铜山(今江苏徐州铜山区)
字又玠,江南铜山人。入赀为员外郎补兵部,不由科举。世宗即位授云南盐驿道,雍正二年迁布政使仍管盐务,三年擢浙江巡抚,寻授浙江总督。在浙江五年莅政开敏,令行禁止。十年授直隶总督,乾隆三年卒。
生平年表
1722年 · 昆明(今云南昆明)
江南铜山人。入赀为员外郎,补兵部,不由科目进身。康熙五十八年迁户部郎中。世宗在藩邸即知其才,即位授直隶驿传道,未赴,改云南盐驿道。
注:清史稿不载李卫生年,本传首句径作「李衛,字又玠,江南銅山人」,此据通行说法康熙二十六年(1687),系推断值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一》qingshigao_294.txt:5
1725年 · 杭州(今浙江杭州)
雍正二年就迁布政使,命仍管盐务;三年擢浙江巡抚,四年命兼理两浙盐政。疏请拨盐政归公银十万,委员赴四川采运减粜;整理盐政,诸场有给丁滩荡者以丁入地计亩征收,又以海宁长安镇为适中孔道请设兵巡隘,并请敕常镇道及京口将军标副将等督饬将吏水陆巡缉淮盐偷渡。五年奏修海宁、海盐、萧山、钱塘、仁和诸县境海塘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一》qingshigao_294.txt:5
1728年 · 杭州(今浙江杭州)
寻授浙江总督,管巡抚事。疏言江、浙界上盗贼藏匿,浙江究出从盗咨江南震泽县捕治竟以替身起解,察出举人金士吉等徇庇,请褫夺并提江南所留诸盗穷究党羽、剪除巢穴,得旨嘉奖。又奏请于玉环山设同知、置水陆营汛,招民垦田、设灶煎盐、渔舟给牌察验;经画浙东鄞县大嵩港、镇海灵岩大丘、定海旷土、上虞夏盖湖诸处水利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一》qingshigao_294.txt:7
1729年 · 江宁(今江苏南京)
七年加兵部尚书;入觐遭母丧,命回任守制,寻复加太子少傅。江宁有张云如者以符咒惑民,李卫遣诇察得其党甘凤池、陆同庵、蔡思济、范龙友等私相煽诱状;八年令游击马空北往捕,两江总督范时绎故与张云如往还,与按察使马世烆庇不遣,李卫疏劾,上遣尚书李永昇会鞫,范时绎夺官,马世烆、马空北皆坐谴,张云如等论斩。九年疏请改定苏州府营制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一》qingshigao_294.txt:9
1730年 · 杭州(今浙江杭州)
上以江南多盗,范时绎及巡抚陈时夏非戢盗之才,命苏、松等七府五州盗案令李卫兼领,将吏听其节制;又以时议增筑松江海塘,令李卫勘议。李卫在浙江五年,莅政开敏,令行禁止;上以查嗣庭、汪景祺之狱停浙江人乡会试,李卫以文告严督,逾年与观风整俗使王国栋疏言两浙士子感恩悔过、士风丕变,乃命照旧乡会试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一》qingshigao_294.txt:9、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一》qingshigao_294.txt:11、《清史稿·本纪九》qingshigao_009.txt:155
1732年 · 保定(今河北保定)
十年召署刑部尚书,授直隶总督,命提督以下并受节制。在直隶六年,莅政如在浙江时,屡奏请审正府县疆界、改定营汛、增置将吏;尤长于治盗,盗匿山泽间必诇得其踪迹,遣将吏捕治尽得乃止,以是所部无盗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一》qingshigao_294.txt:13、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一》qingshigao_294.txt:15、《清史稿·本纪九》qingshigao_009.txt:261
1733年
十一年疏劾步军统领鄂尔奇坏法营私、紊制扰民;上为夺鄂尔奇官,命果亲王及侍郎莽鹄立、海望按治,得实,请罪鄂尔奇,上以鄂尔奇为鄂尔泰之弟曲宥之,而奖李卫,命议叙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一》qingshigao_294.txt:13、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二》qingshigao_295.txt:33、《清史稿·本纪九》qingshigao_009.txt:289
1738年 · 保定(今河北保定)
乾隆元年命兼管直隶总河,裁营田观察使,敕李卫核议,请以营田交诸州县收管,分辖通永、霸易、天津、清河、大名五道统率经理。二年疏发诚亲王府护卫库克与安州民争淤池赴州嘱托,上命治库克罪,嘉李卫执法秉公,赐四团龙补服。三年疏劾总河朱藻贪劣、其弟朱蘅挟制地方官干预赈事,上命尚书讷亲、孙嘉淦按治,夺朱藻官,并罪朱蘅如律。病作乞解任,遣御医诊视,卒,赐祭葬,谥敏达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一》qingshigao_294.txt:13、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一》qingshigao_294.txt:15
人物关系
李卫 —敌对→
鄂尔泰
雍正十一年,直隶总督李卫疏劾步军统领鄂尔奇坏法营私、紊制扰民,上为夺鄂尔奇官,命果亲王及侍郎莽鹄立、海望按治得实;上以鄂尔奇为鄂尔泰之弟曲宥之,而奖李卫,命议叙。鄂尔奇者,鄂尔泰之弟,本传即附于鄂尔泰传后。
胤禛 —君臣→
李卫
世宗在藩邸即知李卫之才,眷遇至厚,然察其尚气,屡降谕教诫之。即位授云南盐驿道,雍正二年迁布政使仍管盐务,三年擢浙江巡抚,四年命兼理两浙盐政,寻授浙江总督;上以江南多盗,命苏、松等七府五州盗案令李卫兼领,将吏听其节制。十年授直隶总督,命提督以下并受节制。
史料出处
《清史稿·列传八十一》
《清史稿·本纪九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