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晏
彭城县公
715年 — 780年 · 文臣 · 曹州南华(今山东东明)
唐理财名臣。安史乱后掌度支、盐铁、转运,理漕运、平盐法,国用赖以给而民不扰。建中初为杨炎构陷,德宗赐死,天下冤之。
生平年表
763年
安史乱后任度支、盐铁、转运使,疏浚漕运、整顿盐法,国用赖以充给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刘晏传》
764年
罢相后授御史大夫,领东都、河南、江淮、山南等道转运租庸使;受命后以转运为己任,凡所经历必究利病之由,至江淮以书遗元载言漕事
注:{'note': '旧传系于程元振得罪晏罢相之后(广德二年前后)'}
出处:《旧唐书·刘晏传》
765年
行常平法,丰敛歉济,理财养民,时号能臣,诸道租赋赖其转输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刘晏传》
766年
创立盐法,就山海井灶收榷其盐,官置吏出粜,盗煮私市罪有差;初岁入钱六十万贯,季年所入逾十倍,大历末一岁征赋总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且过半
注:{'note': '盐法创立旧传不系年,永泰末大历初'}
出处:《旧唐书·刘晏传》
777年
元载得罪,以左仆射讯劾之,载诛;杨炎坐载党贬,自是衔晏
出处:《旧唐书·刘晏传》、《旧唐书·杨炎传》
780年
建中元年,宰相杨炎构陷其罪,德宗赐刘晏死,籍没家财,朝野冤之。
出处:《旧唐书·刘晏传》、《旧唐书·杨炎传》
人物关系
第五琦 —同盟→
刘晏
第五琦与刘晏并掌盐铁、财赋。
李适 —君臣→
刘晏
德宗初仍以刘晏掌财赋,旋被构陷赐死。
李适 —诛杀→
刘晏
建中元年,德宗听杨炎之谮,赐死刘晏。
李豫 —君臣→
刘晏
代宗朝以刘晏掌度支、盐铁、转运,理财养民。
史料出处
《旧唐书·刘晏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