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毓记载较少
字 子家
约183年 — 257年 · 文臣 · 涿郡涿县(今河北涿州)
东汉名儒卢植之子。十岁而孤,以学行见称;崔琰举为冀州主簿,駮亡士妻坐死之议,为太祖所称。历仕三朝,官至吏部尚书、司空。
生平年表
206年
亡士妻白等始适夫家未与夫相见,大理奏弃市;毓駮以未成妇不宜坐死,引礼经为据,太祖曰「毓执之是也」。
出处:《三国志·魏书·卢毓传》
234年
青龙二年入为侍中,上论古今科律,以为法宜一正不宜有两端,又救高堂隆之直谏。
出处:《三国志·魏书·卢毓传》
237年
为吏部尚书,使自选代,毓举郑冲、阮武、孙邕,帝用邕。
出处:《三国志·魏书·卢毓传》
人物关系
卢毓 —上下级→
曹操
太祖嘉毓駮议,由是为丞相法曹议令史。
曹叡 —君臣→
卢毓
明帝时毓为侍中、吏部尚书,多所驳争。
史料出处
《三国志·魏书·卢毓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