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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献之

中书令(世称王大令) 字 子敬
约344年 — 386年 · 文臣 · 琅邪临沂(今山东临沂)
东晋书法家琅邪王氏二王
东晋书法家,王羲之第七子,字子敬,高迈不羁。工草隶善丹青;七八岁学书,羲之掣其笔不得,叹其当复大名。尚新安公主,官至中书令;谢安问其书与父孰胜,答「故当不同」。与父并称二王。谥宪。

生平年表

来历
献之字子敬,羲之之子,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,虽闲居终日,容止不怠,风流为一时之冠。年数岁,尝观门生樗蒱,曰「南风不竞」,门生曰「此郎亦管中窥豹,时见一斑」,献之怒曰「远惭荀奉倩,近愧刘真长」,遂拂衣而去。
出处:《晋书·卷八十·王献之传》
385年
及谢安薨,赠礼有同异之议,惟献之与徐邈共明安之忠勋,乃上疏曰「故太傅臣安少振玄风,道誉泮溢。弱冠遐栖,则契齐箕皓;应运释褐,而王猷允塞。及至载宣威灵,强猾消殄。功勋既融,投韨高让。且服事先帝,眷隆布衣。陛下践阼,阳秋尚富,尽心竭智以辅圣明。考其潜跃始终,事情缱绻,实大晋之俊辅,义笃于曩臣矣。伏惟陛下留心宗臣,澄神于省察」,孝武帝遂加安殊礼。
注:谢安卒于太元十年(385),本传未明记年,据安薨之年系于此。
出处:《晋书·卷八十·王献之传》
386年
未几,献之遇疾,家人为上章,道家法应首过,问其有何得失,对曰「不觉余事,惟忆与郗家离婚」——献之前妻,郗昙女也。俄而卒于官,安僖皇后立,以后父追赠侍中、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太宰,谥曰宪;无子,以兄子静之嗣。时议者以为羲之草隶江左中朝莫有及者,献之骨力远不及父,而颇有媚趣。
出处:《晋书·卷八十·王献之传》
未系年事项(5)
献之尝与兄徽之、操之俱诣谢安,二兄多言俗事,献之寒温而已;既出,客问安王氏兄弟优劣,安曰「小者佳」,客问其故,安曰「吉人之辞寡,以其少言,故知之」。
出处:《晋书·卷八十·王献之传》
献之临危镇定,尝与徽之共在一室,忽然火发,徽之遽走不遑取履,献之神色恬然,徐呼左右扶出;夜卧斋中而有偷人入其室盗物都尽,献之徐曰「偷儿,毡青我家旧物,可特置之」,群偷惊走。
出处:《晋书·卷八十·王献之传》
献之工草隶,善丹青。七八岁时学书,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,叹曰「此儿后当复有大名」;尝书壁为方丈大字,观者数百人。桓温尝使书扇,笔误落,因画作乌驳牸牛,甚妙。
出处:《晋书·卷八十·王献之传》
献之起家州主簿、秘书郎,转丞,以选尚新安公主。尝经吴郡,闻顾辟彊有名园,乘平肩舆径入,傍若无人;辟彊勃然数之曰「傲主人,非礼也。以贵骄士,非道也。失是二者,不足齿之伧耳」,便驱出门,献之傲如也,不以屑意。
出处:《晋书·卷八十·王献之传》
谢安甚钦爱之,请为长史。太元中新起太极殿,安欲使献之题榜而难言之,试以韦仲将悬橙书榜之事喻之,献之正色曰「仲将,魏之大臣,宁有此事!使其若此,有以知魏德之不长」,安遂不之逼。安又问「君书何如君家尊」,答曰「故当不同」,安曰「外论不尔」,答曰「人那得知」。寻除建威将军、吴兴太守,征拜中书令。
出处:《晋书·卷八十·王献之传》

人物关系

王羲之 —父母→ 王献之
王羲之之子(晋书卷八十:『羲之子 献之』)。与父羲之称二王,书名亚于父而别创新体(系年依据:child-birth)

史料出处

《晋书·卷八十·王献之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