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宣怀重要
字 杏荪
江苏武进人,字杏荪,诸生纳赀入仕。佐李鸿章办轮船招商局、电报、矿务,为洋务实业之总枢纽。庚子倡东南互保,与各国领事订保护约款九条。三年官邮传部尚书,主铁路国有,保路事起而鄂变随之,资政院劾为误国首恶。
生平年表
1879年 · 上海与天津(今上海、天津)
以诸生纳赀为主事,累至道员,尝赞置轮船招商局。英商擅筑上海至吴淞铁轨,盛宣怀与英官折辩,偿银二十八万始归于我。光绪五年署天津道,设津沪陆线,建电报学堂。
注:清史稿系津沪陆线、电报学堂之设于「光绪五年,署天津道」之后、「八年」之前而不书确年,本条并叙,系 1879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
1884年 · 天津与烟台(今天津、山东烟台)
十年署天津海关道。会法越构衅,移金州矿赀治苏、浙、闽、粤电线,部议科以降级,左宗棠为言于上,始改留任;与法领事订越南北圻线约,总署然之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
1896年 · 上海与京师(今上海、北京)
沪上织布局厂灾,盛宣怀筹设华盛总厂,复任弥汉冶铁厂亏耗。张之洞、王文韶交荐之,遂擢四品京堂,督办铁路总公司;入觐奏请开银行、设达成馆,与比订贷款草约。
注:清史稿叙荐擢事于「十八年,除真」与「二十四年,诏趣造粤汉路」之间而不书确年;铁路总公司立于光绪二十二年(1896),本条据以系年,属推定系年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
1898年 · 京师(今北京)
二十四年诏趣造粤汉路,盛宣怀建议贷美款归自办,而言者毁其迟滞,被诃责;已而徐桐劾两局有中饱,刚毅按事南下察覆,盛宣怀具以实对,奏上被温旨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
1900年 · 上海与江宁(今上海、江苏南京)
二十六年拳祸作,各国兵舰纷集江海各口。盛宣怀倡互保议,电粤、江、鄂、闽诸疆吏获同意,遂与各领事订定办法九条,世称东南保护约款。事宁,加太子少保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、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》原始史料
1911年 · 京师(今北京)
宣统二年以盛宣怀为邮传部尚书,三年为邮传大臣。给事中石长信疏请定全国干路为国有,盛宣怀复奏请干路均归国有、枝路任民自为,于是有铁路国有之诏。
注:清史稿本纪系唐绍仪免、盛宣怀为邮传部尚书于宣统二年十二月,宣统二年十二月在公历已入 1911 年 1 月,本条系 1911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本纪二十五》原始史料、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
1911年 · 京师与四川(今北京、四川成都)
铁路国有诏既下,湘、川抗阻。四川绅民罗纶等以盛宣怀、端方对待川民纯用威力,不敢从命;川乱遂成。九月资政院劾其侵权违法、罔上欺君、酿成祸乱,实为误国首恶,诏夺职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、《清史稿·本纪二十五》原始史料
1916年
后五年卒。清史稿称其有智略、尤善治赈,历晋边、淮徐海、浙、鄂、江皖皆起募款筹赈,并究心水利。唯起家实业,善蓄藏称富,亦往往冒利被口语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
人物关系
帛黎 —举荐→
盛宣怀
尚书盛宣怀疏荐帛黎,遂被命为邮政总办,邮局置官自此始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卷435》原始史料
李鸿章 —上下级→
盛宣怀
盛宣怀以诸生纳赀入仕,尝赞置轮船招商局、开采湖北煤铁矿,「李鸿章颇信任之」。光绪五年署天津道,时李鸿章督畿辅方向新政,以铁路、电报事专属盛宣怀;盛宣怀乃集赀设津沪陆线、建电报学堂,并援万国公例与英丹争侵线之利。十年署天津海关道,移金州矿赀治苏浙闽粤电线以便军事,部议指为含混、科以降级调用,赖李鸿章一系保全而改留任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
盛宣怀 —同盟→
李鸿章
光绪二十六年拳祸作,盛宣怀倡互保议,电粤、江、鄂、闽诸疆吏,获同意,遂与各领事订定办法九条。粤督李鸿章其一也。李鸿章本为盛宣怀旧日府主,至是同与东南互保之约;旋李鸿章北上议和,盛宣怀复奏豫筹四策而注重加税,以和约偿费过钜故也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、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》原始史料
盛宣怀 —同盟→
刘坤一
光绪二十六年拳祸作,各国兵舰纷集江海各口。盛宣怀倡互保议,电粤、江、鄂、闽诸疆吏,获同意,遂与各领事订定办法九条,世所称东南保护约款是也。时刘坤一督两江,为东南疆吏之盟主而首复其议。盛宣怀又电奏请下密诏平乱、发国电国书惩祸首、恤五忠,所言动关大计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、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》原始史料
溥仪 —君臣→
盛宣怀
宣统三年四月戊寅,以盛宣怀为邮传大臣;诏定铁路国有,干路均归国有、枝路任民自为,宣统三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悉由国家收回,川、湘两省租股并停罢之。旋盛宣怀与英、德、法、美四国银行缔结借款契约成,川乱遂成而鄂变亦起。九月己巳,资政院言邮传大臣盛宣怀侵权违法、罔上欺君、涂附政策、酿成祸乱,实为误国首恶,请罪之,诏夺职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本纪二十五》原始史料、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
载湉 —君臣→
盛宣怀
光绪二十四年,诏趣造粤汉路。盛宣怀建议贷美款归自办,具改归商办本末以上,而言者盛毁其所为迟滞,被诃责;盛宣怀具报曲折,上乃慰而勉之。旋自请解职,仍留京会议洋货税则;已而徐桐劾两局有中饱,刚毅衔命察覆,盛宣怀具以实对,奏上被温旨。洋务诸局之经办,始终出于朝廷之命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
奕劻 —上下级→
盛宣怀
宣统三年四月,庆亲王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,盛宣怀为邮传大臣,铁路国有之策即新内阁成立之第一政策;端方罗致湘蜀士绅,「私谒奕劻……奕劻深然之,许其便宜调遣,令宣怀与文约法三章」以清权限。九月资政院参盛宣怀侵权违法、激生变乱,并请将内阁总理大臣奕劻、协理大臣那桐、徐世昌交该衙门议处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本纪二十五》原始史料、《清史纪事本末·卷七十九》原始史料
载沣 —上下级→
盛宣怀
宣统三年四月,邮传大臣盛宣怀以四国借款势成骑虎,运动度支大臣载泽力言于监国,遂奉旨以铁路改归国有、势无反汗;诏下,川湘保路事起。九月己巳,资政院言盛宣怀侵权违法、酿成祸乱,诏夺职。铁路由盛宣怀发之、由监国摄政王定之,亦由监国摄政王夺之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本纪二十五》原始史料、《清史纪事本末·卷七十九》原始史料、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
张之洞 —敌对→
盛宣怀
光绪十二年盛宣怀授山东登莱青道,法领事林椿诣烟台与订越南北圻线约,朝旨既报可矣,而张之洞执言不可行。盛宣怀争之曰「今珲春、海兰泡欲接俄线,俄方有挟求。法既许接线,彼必易就范。且英、丹皆与约,奚拒法!」总署然之,果不数年而俄约成。其后张之洞复赏其才而交荐之,两人由争而合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
张之洞 —举荐→
盛宣怀
沪上织布局厂灾,盛宣怀筹设华盛总厂,复任弥汉冶铁厂亏耗。「于是之洞赏其才,与王文韶交荐之,遂擢四品京堂,督办铁路总公司」,入觐奏言筑路与练兵、理财、育才互为用,并请开银行、设达成馆,称旨,补太常寺少卿。盛宣怀之由道员而总全国铁路,成于张之洞、王文韶之交荐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
盛宣怀 —同盟→
张之洞
光绪二十六年拳祸作,盛宣怀倡互保议,电粤、江、鄂、闽诸疆吏,获同意,遂与各领事订定办法九条;鄂督张之洞其一也。张之洞本传则谓「时坤一督两江,鸿章督两广,袁世凯抚山东,要请之洞,同与外国领事定保护东南之约。及联军内犯,两宫西幸,而东南幸无事」。
出处: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五十八》原始史料、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二十四》原始史料
相关人物
史料出处
《清史稿·卷471》原始史料
《清史稿·本纪二十五》原始史料
《清史稿·列传二百》原始史料
《清史纪事本末·卷七十九》原始史料
盛宣怀生年 1844,清史稿不书其生年(卒年据本传「后五年,卒」,自宣统三年计当为 1916 年)后世研究